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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主机5年有限保修3年上门服务协议
 



本协议的服务条款

◆本协议是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联想”)为您在标准保修期限后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产品确定的维修服务 的完整的、排他的协议。
◆联想或其认证维修机构将按照正常工作日:一星期7天(周一至周日),每天9小时(9:00-18:00)的提供本 协议确定的服务。
◆本协议项下服务需在设备购机后3年内即保修期内购买,超过3年则不得购买。
自您购买设备之日起,下表中所列部件在购机之日起3年内,如果发生硬件故障,联想或其认证服务机 构将按照升级服务承诺提供上门服务(详见下表)。
◆在您有服务需求时,请拨打联想服务热线:800-810-8888(如果您所在地区未开通800电话,或您使用手机时, 请拨打 010-82879425,此时您需要承担相应的通话费用),在确认您的服务权利后,联想或其认证服务机构将 在接到您的报修请求起的2小时内与您电话联系并提供本协议承诺范围内的服务。

电脑组成 部件名称 标准服务期限 标准服务方式 升级服务承诺
主机 主板、CPU、内存、硬盘、电源、显示卡 自购机日起三年(含) 自购机日起三年内(含)免费上门 自购机日起四年内(含)保修,三年内上门服务。
USB/1394前置板
注:上表未列出的部件的服务内容参见随机《联想台式电脑标准保修服务承诺》。
 

服务信息的注册:
◆您应当在购买本协议项下服务产品后及时注册,注册方式:拨打800-810-8888电话。如您在自设备购买之日起 3年内没有进行注册的,则视为您主动放弃要求联想根据本协议提供服务的权利。您亦不得以未享有服务为理由 而要求本服务产品的销售者退款。
有限的保证
◆如机器因不当使用、意外事件、改装、不适当的操作环境、不正确的维护、擅自拆除或变更机器的零部件或因 另一非联想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错误而发生损坏,联想不会提供本协议所述服务。
本协议项下服务内容及其期限并非三包服务内容及其期限的延长(如您的机器适用国家三包规定), 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期限内联想为您提供的服务仅限于及免人工及备件费用的维修。
◆在享受本协议项下服务时如有零部件更换,则更换后的零部件不重新计算保修期。
◆如果本协议项下服务涉及到机器或零件的更换,则更换下的机器或零件属于联想的财产,更换上的机器或零件 属于您的财产,您声明所有被更换的零件均是真实和未作更改的。更换上的零件可以不是新的,但必须是能 够良好运作,至少应和被更换下的零件性能相当。更换上的零件将承担更换下的零件的功能。在联想更换 机器或零部件之前,您同意移除所有不属于联想服务项下的零件,您也同意该被更换的零部件不存在任何限制 其更换的法律上的义务或限制。
◆联想将承担您机器的如下损失:一,在联想占有期间发生的损坏或损失(如您将机器送修到联想或其认证维修 机构维修,但过期未取机器而导致的损失除外);二,在联想付费的运送过程中发生的损坏或损失。
◆您同意将按照联想的下述指示行事,以获得联想的服务:一,遵守联想提供的故障判定,故障分析和服务要求 程序;二,保护机器中所有的程序和数据。
责任的限制
◆联想保证其将以合理的注意和技能提供上述服务。
◆如果因为联想的过错或其他责任给您造成损失,您可以要求联想赔偿,但是无论您请求的基础(如根本性违约 、过失、不当陈述或其他合同或侵权之因),联想仅对如下范围内的损失承担责任:一:身体损害(包括死亡 ),对不动产或有形动产的损坏;二:其他实际直接损失以¥10,000和支付的服务费数额的较高者为限。
◆在任何情况下,联想不对下列任何情况承担责任:一:第三方提出赔偿请求;二:您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  失;三:特殊的偶然的或间接的损失(包括利润的损失和施救费用),即使联想已经知悉此种损失的可能性。
一般性条款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能排除或限制任何成文法规规定,不能放弃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您和联想均不能在诉讼事由发生两年后再提出任何诉讼请求,除非当地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
◆如果是非因您或联想的原因造成您或联想不能履行本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您和联想均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未获得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您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指派他人承担您在本协议 项下的任何义务。任何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具强制执行力,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仅在中国区域内(不含港、台、澳),联想才会提供本服务协议项下的延保服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含港、台、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