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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数据拯救方案服务协议
 
客户知悉并确认
  客户签署/确认本协议,即表明其已经仔细阅读本协议,尤其是粗体提示部分,并同意遵守/适用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同意向客户提供或实际向客户提供本服务并不意味着、也不保证客户的任何或所有数据将会得以拯救。但如果实际服务未取得任何数据拯救效果,则不会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联想及其指定服务商也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联想接受客户拯救数据的委托后,如客户取消本服务,则客户同意联想仍有权向客户收取或不予退还已收取的检测费。
 
本服务适用的产品范围
本服务仅适用于联想品牌服务器的硬盘,但不包含台式机、笔记本硬盘和固态硬盘。
 
服务范围的限制
•  服务开始前,客户应对硬盘内数据进行备份,联想不对客户硬盘数据进行备份。
•  联想不负责拯救硬盘内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也不提供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
•  联想不提供本协议里具体服务内容中未明确表明的任何活动或服务。
 
服务内容
•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  联想将针对软件原因(如误删除、格式化、病毒、系统故障等)引起的故障、RAID故障原因(如RAID信息丢失、阵列破坏、多块硬盘离线等)或硬件故障原因(如震荡、撞击、机械故障等)导致数据丢失的情况,提供数据拯救服务,尝试性地拯救故障服务器硬盘上的数据。
 
数据拯救具体服务规范
•  联想将对分属不同客户的故障硬盘予以独立包装并采取加贴保密封条或其他保密措施。
•  联想提供工程师上门数据拯救技术支持服务,但仅限于工程师能力范围内的技术支持。
•  联想将针对软件原因(如误删除、格式化、病毒、系统故障等)引起的故障、RAID故障原因(如RAID信息丢失、阵列破坏、多块硬盘离线等)或硬件故障原因(如震荡、撞击、机械故障等)导致数据丢失的情况,提供数据拯救服务,尝试性地拯救故障服务器硬盘上的数据。
•  在数据拯救的过程中,客户可电话联系联想客户服务中心或者联想指定的授权服务机构了解数据拯救进度,该机构将按照客户所确认或同意的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予以回复。
•  数据初步尝试拯救完成后,联想将通过邮件或其他形式请客户确认其数据列表,客户应及时予以确认。客户不予确认或确认数据内容不符合其要求的,则数据拯救工作即告停止,本次服务不收取服务费。
•  已拯救的数据将通过光盘等介质,用密码加密后交付客户,但联想仅为客户免费提供容量不超过8(八)G的光盘介质。如果客户所需要的数据超过8(八)G,则客户须自行提供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客户可直接自联想介绍的服务机构购买),客户也可以选择由联想提供光盘但需要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将由双方届时确定。
•  已拯救的数据将会在首次提供该数据给客户之日起保存七个工作日(“保存期”),保存期届满后即予销毁。保存期内客户如需要联想再次提供所拯救的数据,客户应另行承担工程师上门服务及所产生的服务相关费用并提供存储介质;如果客户不需要联想对已拯救的数据进行备份,在得到客户明确意见后,联想应立即销毁拯救成功的数据。
 
数据拯救服务时限
联想检查故障硬盘后,自客户电子邮件(或联想同意的其他书面方式)确认所需进行数据拯救的文件列表后五到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数据拯救的程序。但因通过开盘进行数据拯救或其他情形复杂的,可能会需要更长的时间。
 
客户职责
  客户知悉以下风险并同意承受以下风险及其后果:
a) 在数据拯救过程中,故障硬盘可能出现在服务由联想专业工程师查验前所未预见的故障,初步判断的故障结果可能与最终故障判断的结果不一致。
b) 基于硬件原因,在进行数据拯救时可能需要打开硬盘盘体;硬盘盘体打开后, 将会造成硬盘不可逆的物理性损坏,但不影响数据拯救的可能性。
c) 上述事由可能导致数据无法拯救或拯救不完整。
d) 数据拯救服务并不意味着数据一定能够拯救。
  客户保证其在服务实施前已经完整、清晰、真实、准确地说明了故障硬盘的实际情况以及数据拯救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列表、文件格式等信息)。
•  客户确认所提供的联系信息真实无误,且联想可使用该联系信息与客户进行联系、数据确认等。
•  客户应就所要求的硬盘数据列表等事项给予及时确认。
•  客户应当在接到数据拯救服务结果后2(二)个工作日内(“验收期限”)验证数据并反馈;非上门服务方式下,如客户5(五)个工作日内未反馈对拯救数据验证的结果,则默认为本次数据拯救服务即告停止;上门服务方式下,如客户2(二)个工作日内未反馈对拯救数据验证的结果,则默认为本次数据拯救服务即告停止。
 
保密条款
“保密信息”是指在以下条件下由客户向联想交付的载体中所载有的信息:(A)在交付时于载体上或相关文件上标明为保密(或有类似标记)的;且(B)联想或其指定的授权服务机构书面确认收到该载体。
  除非按照本协议明确规定,客户将不会向联想提供保密信息。
联想保证仅为本协议之需要而使用或向其关联机构、合作方的管理人员和服务执行人员、雇员及专家顾问披露该信息。“关联机构”指被一方控制、或控制该方,或与该方受共同控制的机构。这里的“机构”指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的拥有影响所提及机构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方式。
  例外
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信息:(A)在披露时已属于或在披露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但因联想违反保密义务所导致的除外;(B)在披露时联想已经掌握的且对其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C)在未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联想从客户之外的来源获得的信息;(D)由客户在未附带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提供给第三方的信息;或(E)联想未利用客户披露的信息独立开发的信息。同时,联想可以按照法律要求向法院、仲裁机构、政府部门或股票交易所披露保密信息。
•  保密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载体或相关文件上所标明的保密期限均自该特定保密信息首次披露/交接时起算。除双方另有规定外,保密期限为二(2)年。
 
责任限制
  联想保证以合理的注意和技能提供服务,除此以外并无其他保证。
  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责任。
•  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仅限于直接的可计算的损失。各方对因业务中断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宕机时间费用)、名誉损失、利润损失、业务损失、数据丢失以及任何基于第三方权利请求的索赔均不负责,而不论是否事先已经被告知该类损失或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联想、联想指定的服务机构、联想关机机构和联想服务销售机构对您的赔偿仅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或有形财产的损失,其他损失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叁仟)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制适用的具体情形为法律所禁止时除外。
 
其他规定
•  联想及其关联机构将在其经营业务的任何地方存储、处理和使用客户的交易及联系信息。上述信息将为双方的合作关系而处理和使用。联想也可能为业务目的将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提供给联想的承包商、业务伙伴及指定方,或者根据法律的要求披露客户提供的信息。如客户向联想提供属于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客户应保证履行了法律要求的相关义务(包括但可能不限于已经通知了该第三方或已经获得了该第三方的同意)。
•  本协议适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如发生争议,将由双方友好协商,未果的,将提交联想所在地法院裁决。